为帮助企业享受惠企政策,旭东法律团队整理了“以工代训”补贴政策,供所需企业参考:
一、政策简介
“以工代训”补贴是指用工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通过以工作代替训练的方式帮助其适应岗位需求后,由企业申请的培训补贴。
二、补贴标准
根据参保职工人数,补贴500元/人·月,补贴月份从2020年1月开始,2020年12月结束,每家企业享受补贴至多不超过3个月。补贴金额上限为500万元,超过500万元的企业,可以对超出部分的金额一并提出候补申请。
三、申报条件
1、在本市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按规定在本市为员工缴交社会保险费;3、正常经营且未被纳入本市失信企业名单。
四、补贴项目
选择申请以下其中一项(只能申请其中1个)以工代训补贴:
1、五个行业的大型企业以工代训补贴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五个行业大型企业。
“大型企业”是指:纳入深圳市统计部门2019年统计范围的大型企业,以市统计部门2019年统计范围的名单为准。
2、其他行业的大型企业以工代训补贴
其他行业大型企业新吸纳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后领取的职业培训补贴。
“新吸纳”是指:企业在2020年1月1日后初次招录的员工(入职前从未在该企业有社保缴交记录)。
“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应以深圳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为准。
3、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以工代训补贴
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开展以工代训后领取的职业培训补贴。
“停工停业”是指:当期增值税指标比2019年同期下降70%及以上的企业。增值税指标计算标准为企业当期增值税全部销售额之和。一般纳税人当月增值税指标同比下降70%及以上的,小规模纳税人当季增值税指标同比下降70%及以上的,当月、当季可认定为停工停业企业。
“中小微企业”是指:未纳入深圳市统计部门2019年大型企业统计范围的其他企业。
4、其他中小微企业以工代训补贴
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登记失业人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后领取的职业培训补贴。
五、申请时间
企业可在2020年12月28日前,向商事登记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申请,按要求填报申请材料。
综上,企业应在2020年12月28日前向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提交补贴申请,建议企业尽快安排人员了解该政策,如有不明之处,可向旭东法律团队进行咨询。
旭东法律团队
2020年12月17日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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